关于开展第二十届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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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5〕56号文件)精神,围绕“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主题主线,聚焦人才科技首位战略,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成长,为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金华篇章作出更大贡献,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届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根据金政发〔2005〕56号文件规定,参评论文应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两年内,在市级、省级、全国或国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以及市级以上年会上交流的自然科学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的自然科学论文。论文的第一作者应为金华市级学会会员或高校科协校教职工。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申报,同一作者只能从一个学会申报论文。 二、评选日程安排 (一)论文征集发动阶段 4月1日前,各学会制定评选计划,征集论文,成立评审小组,并将评审小组名单和《论文登记表》(含纸质、电子文档)于4月1日前送市科协,并领取论文推荐指标。 (二)论文上报、初评阶段 5月30日前,由学会评审小组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评定三等论文,推荐一、二等论文,并于5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论文登记表》和论文复印件(含纸质、电子文档)送市科协,一等论文需附论文原件。 (三)论文复评阶段 7月30日前,由市评委会学科评审组对优秀论文进行复评,确认三等论文,评定二等论文,推荐一等论文,并于7月30日前将复评结果送市科协。 (四)论文终评阶段 9月份,由市评审委员会评定一等论文。一等论文采用第一作者答辩形式评定,并在媒体公示征求意见。 (五)发文颁奖阶段 10月份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有关要求 开展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是鼓励科技人员总结技术经验、提高专业水平、推广科技成果、促进学术繁荣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希望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通知精神,抓紧落实,参照评审办法和细则,成立论文评选小组,制定评选计划,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办法》、《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和《论文登记表》,请到金华市科协网站下载(http://jhskx.jinhua.gov.cn/)。 联系人:孔桂贤、杨晟旖 联系电话:0579-82469784 电子邮箱:947202335@qq.com 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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